又一位HR被开除,只因犯了你也会犯的错…
日期:2017-10-23 浏览

最近关于HR的负面事件特别多,以至于小官的同事常常45°角看向远处,意味深长地来一句:大概是因为水逆吧。


今天,我的朋友圈又出了位犯了水逆的HR,一个不小心,被公司开除了。事情经过大概是这个样子的——


小丽是魔都一家大型制造业HR专员,从去年大学毕业进了这家公司,待了一年3个月了,主要负责薪酬模块的基础性工作。


然而这一年多的时间里,她对公司没有“日久生情”,反而不满的情绪日渐滋生。


最近,由于员工迟到1小时,按公司制度要按旷工半天计算,小丽觉得员工的理由(孩子生病)恰当,而且公司制度存在不合理、不人性化,于是拒绝按制度扣除3倍工资,而是扣除1小时的迟到工资。


结果,好死不死,薪酬经理核算出了这件事,并约谈了小丽。小丽据“理”力争,但想不到的是,还是被辞退了


看完这个故事,我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,顿时有点同情小丽,公司制度和处理方式的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,但小丽的做法同样不可取。


无论公司好坏

都存在不合理的制度


公司之所以开除小丽,主要原因还是她不执行公司制度,犯了一个很多年轻HR都会犯的错。


从我们的角度来看,这家公司的旷工规定其实在很多公司制度条款里都能见到,但确实缺乏合理性:迟到1小时就算旷工半天,那员工迟到1小时为什么还要来公司?干脆直接旷工半天得了!


话虽如此,但我要提醒诸位的是,对于公司而言,永远不存在完全合理的制度,无论公司好坏。


比如说阿里巴巴的一个福利制度。阿里巴巴的HR为了体现对怀孕员工的关怀,采购了防辐射服,价格300元/套,怀孕员工可以免费领取。HR为了防止员工乱领,浪费公司成本,于是设置了放辐射服的领取制度条件:


1、经过上级批准;

2、有医院开出的怀孕证明。


因为这样的设置,员工领取这项福利,不但要麻烦上级,还要折腾去医院开证明,但关键是——员工怀没怀孕,这用眼睛都能看出来好吗?


这项制度合理吗?不合理。既浪费员工工作时间,又让员工感到公司对自己缺乏信任。不过好在后来阿里改变了这条制度,简化了程序。


所以说,无论公司公司好坏,都会存在不合理的制度。就拿我见过的来说,比如:“在公司满一年才可享受年休假”、“病假工资一律50%(或更低比例)”、“试用期不缴纳社保”、“非城镇户口不缴纳公积金”等等,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。但恕我直言,就算你对所在的公司制度不满意,换一家公司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善。


人性化管理

是最大的职场奢望


作为HR,这一路走来肯定都会遇到一个问题:执行制度的时候,要不要人性化一点?


当制度与员工利益冲突的时候,我们总是希望能照顾到员工的利益,让员工更满意,与HR开开心心做朋友。然而现实情况是,员工利益永远没有满足的那一天,就算是发福利,比如阿里的防辐射服,员工都会不满意,何况是其他的员工行为管理方面的制度呢?


HR想要管理更加人性化,本就是一种奢望。在国内“人治”的公司不少,但能做到人性化的公司寥寥无几,见诸媒体被广为传颂的,恐怕也只有老干妈了,但根据老干妈基层员工的说法,公司流动性很大,基层员工并没有感受到多少企业的温情。


倘若真的实行人性化管理,HR恐怕更难做工作。因为员工的人性化要求永远没有一个标准:

别谈什么考勤制度,迟到了一两分钟就扣工资,要人性化!

别谈什么绩效制度,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,要人性化!

别谈什么薪酬制度,工作那么多年怎么能不加薪?要人性化!

……


在员工眼里,凡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矛盾的地方,大多都是不人性化的。你这次开了绿灯,就会有下一次;你提供的这个人的方便,还会有更多人向你提出类似的要求。


一枚HR的工作会因为主张“人性化”,而无法继续开展。


如果改变不了制度

HR最重要的就是执行力


其实无论是人性化,还是合理性,都是制度层面的事情。制度上的人性化,才是人性化;制度上严苛,HR就绝对不能做“好人”,给员工“网开一面”。


就拿考勤制度来说,如果公司规定10分钟以内不算迟到,HR执行起来自然少了很多压力,因为制度本身就比较人性化;但如果员考勤制度规定迟到1分钟即扣工资,HR在执行的时候却给迟到10分钟以内的人都开了绿灯,对不起,这样的HR可能不合格。


相信不少人都已经读过《致加西亚的信》。很多时候,HR就要充当罗文的角色,不要问加西亚在哪,也别管找到加西亚的难度,接下信,去送信,不会提出任何愚笨问题,如此便好。


没人知道加西亚在哪,但罗文还是毅然接受了任务,并徒步走过危机四伏的国家。我最敬佩那些能够把信交给加西亚的HR,执行力爆表,制度的合理性,又或者员工要求的复杂性,都不会成为完不成或者做不好工作的接口。


做个罗文一样的HR,在制度已经制定完善且你无法改变的情况下,就不要再提什么合理性和人性化了。公司每项制度都有其目的,你认为的不人性化,只是站在了你自己的角度。好好执行制度才是最重要的,对所有员工都公平。


这样看来,小丽被开除,也并不冤枉,在公司待了一年多,还会犯这样的错误,公司确实难以改变其观念,不如一别两宽,江湖再见。